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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医专图书馆意识形态工作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21-03-10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关于实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图书馆意识形态工作,根据南阳市《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结合图书馆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图书馆直属党支部对全馆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支部书记为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各部门主任对本部门意识形态工作负具体责任。

二、加强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图书馆作风建设,加强宣传思想工作队伍建设,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高素质队伍,夯实意识形态工作基础。

三、加强宣传思想阵地管理。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管”原则,实行“一会一报”制,认真做好图书馆网站、电子显示屏、检索机、馆内张贴板、展板、海报等的建设和管理。

四、守牢意识形态阵地。建立健全图书馆党支部所属网络管理体制机制,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加强本支部单位微博、微信、网页等新媒体阵地的建设、管理和运用,为信息管理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五、加强抵御和防范宗教渗透。严禁在图书馆传播宗教、发展信徒,严禁在图书馆设立宗教活动场所、建立宗教团体和组织、举行宗教活动、散发宗教类出版物及宣传品,不接收境内外任何机构或个人涉宗教类书刊的捐赠。

六、加强资源服务的防范责任。严格遵守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制定的相关法规订购境内外书籍、报刊和数据库,健全完善接受境内外图书捐赠管理办法。认真做好文献资源建设的内容审查,严把政治关。

 

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张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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